银行网贷新规:中小助贷平台转型

来源: 2020-05-23 08:50:08  
银行网贷新规:中小助贷平台转型

本报记者/郭建杭/北京报道

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和获客导流服务的中小助贷平台正在加速转型。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大数据公司睿智科技正在招聘贷后及风控等职位。此次招聘动作被行业认为是解决助贷业务的贷后管理需求。

据记者了解,在2019年下半年,经历了对数据行业整顿,以及对暴力催收行为治理后,助贷行业走向规范化。目前行业保留下来的多为持有金融牌照的助贷平台,以及具有场景获客优势的互联网公司。其中,后者主要为金融机构提供导流获客服务,但催收回款难正在压缩其利润空间。

多位助贷平台人士都对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助贷行业自2019年开始极速收缩,目前助贷平台数量相比最高峰减少了很多,留存下来的平台利润下滑严重。”

睿智科技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快易省重点关注贷前部分,通过风险评分为用户匹配借款产品。”

夹缝求生

睿智科技运营公司为睿智合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提供包括大数据评分、反欺诈指数、导流服务等服务。

睿智科技在2019年孵化出快易省APP,定位为利用AI技术和数据,为用户匹配推荐信贷产品,属于广义助贷业务。

睿智科技团队多次强调,“快易省产品不存在以自营资金放贷,不属于狭义上的助贷,定位一站式生活权益服务平台。”

根据快易省公布的合作的金融机构显示,数十家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网络小贷公司都是其合作的资金机构。但在助贷行业中,快易省上线时间晚,其业务规模和品牌知名度较低,并不属于助贷第一梯队。

据记者了解,2019年是助贷行业分水岭。某知名头部助贷平台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平台在2019年开始收缩国内业务,重心转向海外市场,联合放贷监管收紧,信息服务费的收取也有限制,随着催收难度加大,平台只能寻找其他市场机会。”

此外,对于单纯做技术,没有场景,没有流量的助贷来说,由于所服务的商业银行纷纷组建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这进一步挤压了本就有限的行业空间。

前述助贷人士表示:“中小助贷平台盈利来源主要来自自营信贷产品与金融机构做联合放款,赚取息差收入;没有牌照的,做信息服务导流获客的,但要有风控或者获客优势。”

该人士同时表示:“对于不参与联合放款的中小助贷平台来说,风控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金融机构与这些小助贷平台合作,就是看重他们推荐的用户质量,贷后管理等能力催收整顿后,小助贷平台面临贷后管理压力,就更艰难了。”

对于公司是否会考虑到未来政策收紧对业务的影响,睿智科技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密切关注、跟进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快易省一直严守法规红线,所以监管的加强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未来仍由市场环境决定

近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信息技术公司纳入到商业银行的合作方中,首次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合作机构范畴,即可通过多种方式与信息科技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并从经营管理、风控水平等方面对合作机构提出一系列门槛。这一政策也被市场人士解读为,政策上有为助贷行业松绑之意。

睿智科技人士认为,在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暂行办法》后,助贷行业或将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但综合多位助贷从业者观点,认为助贷的前景仍不明朗,最终行业如何发展还要看市场竞争环境。

小型科技公司在助贷市场里的生存空间在哪里?对此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对本报记者表示:“小型科技公司生存必须走专业化路子,在数据分析、产品定价、风险控制、催收等某项技术或算法模型方面做得很专业,成为产业链的一环,服务多家头部平台;或者纳入某个头部平台自己的生态系统中,头部平台进行控股或者入股,甚至被收购”。

事实上,广义的助贷,包括第三方机构发挥自身的场景、数据和科技等优势,帮助银行等放贷机构改善客户筛选、信用评估、风险管控、贷款催收等。

欧阳日辉认为,《暂行办法》用一章的篇幅对“贷款合作”进行规定,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反映了监管层包容审慎务实的监管理念。《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合作机构的类型:一类是持牌的金融机构,一类是非金融助贷机构。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准入机制”,如何建立准入机制没有明确规定,后续应该会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在他看来,对于合作机构,《暂行办法》主要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和机构声誉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评估。商业银行需要的大数据公司不仅仅提供产品和技术,更强调大数据公司对金融业务和对所服务的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等情况的理解,会对数据公司是否曾经服务过金融机构、成功的产品设计、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做出要求。